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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再生产黏土砖最高可罚50万
2016-01-04 10:27  浏览:182

再生产黏土砖最高可罚50万

记者1月1日从市建委获悉,自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对此作出了具体规定。为落实《条例》,如果再生产黏土砖,最高可罚50万元。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组织了为期30天的宣传月活动。

根据《条例》,对于违反本规定生产黏土砖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的,责令限期改正,按使用量处以每立方米200元的罚款。

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近日在绿城广场举行了首场宣传活动,活动共发放宣传用《条例》200本、宣传用雨伞1000把、宣传用抽纸2000盒、宣传用扑克5000副、宣传用无纺布袋10000个、宣传彩页800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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